【申請獎助學金前須先完成】學習輔導機制「學習輔導單」(113.03.26更新)

  • 2024-01-01
  • 徐鴻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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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提醒辦理各項學習助學金的繳件期限及格式,不再害怕遺忘時間或退件,輕鬆掌握最新撥款資訊。

§ 申請前,請詳閱以下注意事項:
● 請以正楷書寫,所書寫處如有塗改,請務必於塗改處簽名或蓋章。
● 請依【當學期】產生之發票、收據、證書、成績、成果、競賽、課程或活動等,於【當學期】公告之申請期限前繳交相關獎助學金申請資料,逾期恕不受理。
● 學生如申請相關獎助學金時檢附收銀機統一發票、電子發票證明聯、免用統一發票收據等證明,應於開立證明時告知廠商輸入學校抬頭與學校統編( 17713214 )。
● 同一事由不得重複申請,亦不得重複請領相同補助經費來源,僅能擇一申請補助,如查核不符申請規定或其他偽造等情事,應繳回已核發之獎助學金。
● 請確認校內已有帳戶資料,以利匯款作業;學生校內帳戶資料若非國泰世華銀行,匯款時將以銀行公告之規定扣除手續費,敬請留意。
● 簽名處請親簽或蓋章,請不要使用電子簽。
● 獎助學金審核交請業管單位審酌相關條件與獎助經費預算後決定之,獲獎勵之名冊交由學生事務處彙辦。各項獎助學金補助以當年度經費用罄為限,主辦單位保有審核、取消、變更之權利。
● 學生當學期之身分別認定經由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提供相關名冊查驗。
 亞洲大學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獎助學金申請暨發放辦法

§ 實施方式
●第一階段諮詢-完成學習輔導單:欲申請本校「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獎助學金」之學生,應先於每年度與輔導老師(含導師、職涯導師、指導教授等)諮詢,討論未來學習、職涯方向及規劃,完成「學生學習輔導機制」之「學習輔導單」,選定A+B必選修機制中,至少2項不同輔導面向的學習方案    ,即應選定【A類-自我學習方案-積極學習獎助學金】搭配【B類-適性發展方案中的至少一項的獎助學金申請】,並繳交至「起飛計畫執行辦公室-M103辦公室(7-11旁)」認證合格後,才能正式提出12項的「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獎助學金」之申請。

●第二階段申請-A+B必選修機制「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獎助學金」:依造每年度「學習輔導單」欲申請之學習輔導獎助學金之規劃,每年度完成A+B必選修機制中,至少2項不同輔導面向的獎助學金之申請,並依各項「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獎助學金」的規定,繳交申請相關之資料。(申請學生繳交獎助申請單時請特別注意,請確認獎助申請認證欄位是否已蓋章認證,如未蓋章請申請同學至起飛計畫執行辦公室(管理大樓1樓M103辦公室(7-11旁)認證))

●第三階段完成-A+B核發獎助學金:完成A+B必選修機制「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獎助學金」之申請規定後,依規定頒發其獎助學金,如未依造每年度「學習輔導單」欲申請之學習輔導獎助學金之規劃,完成至少2項不同的獎助學金之申請,須無條件返還已領取之學習輔導獎助學金。

 
學習輔導獎助學金申請之雙輔導機制
113年度 A B必選修機制之經濟不利學習輔導獎助學金申請
選定【A類-自我學習方案-積極學習獎助學金】搭配【B類-適性發展方案中的至少一項的獎助學金申請】
 A類: 自我學習方案(每年度皆須參加至少一次) 
A-1. 積極學習獎助學金(審核單位:學生事務處)。【點我】


 B類: 適性發展方案(依學涯發展規劃選擇,可複選,但至少完成一項)
B-1. 技能檢定與證照培訓獎助學金(審核單位:教務處學生實務學習與輔導組)。【點我】
B-2. 英語文能力檢測獎助學金(審核單位:國際學院語文教學研究發展中心)。【點我】
B-3. 職涯探索與輔導獎學金(審核單位:學生事務處生涯發展與就業輔導組)。【點我】
B-4. 就業面試獎學金(審核單位:學生事務處生涯發展與就業輔導組)。【點我】
B-5. 實習助學金(審核單位:教務處學生實務學習與輔導組)。【點我】
B-6. 履歷輔導獎學金(審核單位:學生事務處生涯發展與就業輔導組)。【點我】

B-7. 國際設計暨發明競賽獎助學金(審核單位:創意設計學院創意設計暨發明中心)。【點我】
B-8. 創業獎助學金(審核單位:產學營運處創新育成中心)。【點我】
B-9. 課業輔導獎助學金(審核單位: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點我】
B-10. 創意領導學習獎學金(審核單位: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點我】
B-11. 住宿書院學習助學金(審核單位:學生事務處書院與住宿服務組)。【點我】

§ 實施對象
● 符合以下其中身分別之在學學生:
1.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
​(1)低收入戶學生
​(2)中低收入戶學生
​(3)身心障礙學生
​(4)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5)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2.具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者
3.原住民學生經學校審核通過者
4.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申請方式連結)
5.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經學校審核通過者(申請方式連結)
6.其他經由學校認定為經濟不利學生經學校審核通過者(申請方式連結)

§113年度繳件時程(每年度都須填寫一次)
●於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完成學習輔導機制「學習輔導單」繳交紙本起飛計畫執行辦公室-(管理大樓1樓M103辦公室(7-11旁)),完成繳件者,方可申請本校12類的學習輔導獎助學金。

§ 申請表單下載
● ※請以電腦【繕打】或【正楷】方式撰寫,表單格式請勿更動,如跑版或未雙面列印,則退回。
檢核資料
表單下載
學習輔導單
(每年度完成一次即可)

(雙面列印)

申請資料送繳單位:學務處 起飛計畫執行辦公室 (管理大樓1樓M103辦公室(7-11旁))
承辦人員:徐先生
聯絡電話:04-23323456分機1793
電子信箱:t111300094@asia.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