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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提醒办理各项学习助学金的缴件期限及格式,不再害怕遗忘时间或退件,轻松掌握最新拨款资讯。
§ 申请前,请详阅以下注意事项:
● 请以正楷书写,所书写处如有涂改,请务必于涂改处签名或盖章。
● 请依【当学期】产生之发票、收据、证书、成绩、成果、竞赛、课程或活动等,于【当学期】公告之申请期限前缴交相关奖助学金申请资料,逾期恕不受理。
● 学生如申请相关奖助学金时检附收银机统一发票、电子发票证明联、免用统一发票收据等证明,应于开立证明时告知厂商输入学校抬头与学校统编( 17713214 )。
● 同一事由不得重复申请,亦不得重复请领相同补助经费来源,仅能择一申请补助,如查核不符申请规定或其他伪造等情事,应缴回已核发之奖助学金。
● 请确认校内已有帐户资料,以利汇款作业;学生校内帐户资料若非国泰世华银行,汇款时将以银行公告之规定扣除手续费,敬请留意。
● 签名处请亲签或盖章,请不要使用电子签。
● 奖助学金审核交请业管单位审酌相关条件与奖助经费预算后决定之,获奖励之名册交由学生事务处汇办。各项奖助学金补助以当年度经费用罄为限,主办单位保有审核、取消、变更之权利。
● 学生当学期之身分别认定经由学生事务处生活辅导组提供相关名册查验。
● 亚洲大学经济不利学生学习辅导奖助学金申请暨发放办法。
● 请依【当学期】产生之发票、收据、证书、成绩、成果、竞赛、课程或活动等,于【当学期】公告之申请期限前缴交相关奖助学金申请资料,逾期恕不受理。
● 学生如申请相关奖助学金时检附收银机统一发票、电子发票证明联、免用统一发票收据等证明,应于开立证明时告知厂商输入学校抬头与学校统编( 17713214 )。
● 同一事由不得重复申请,亦不得重复请领相同补助经费来源,仅能择一申请补助,如查核不符申请规定或其他伪造等情事,应缴回已核发之奖助学金。
● 请确认校内已有帐户资料,以利汇款作业;学生校内帐户资料若非国泰世华银行,汇款时将以银行公告之规定扣除手续费,敬请留意。
● 签名处请亲签或盖章,请不要使用电子签。
● 奖助学金审核交请业管单位审酌相关条件与奖助经费预算后决定之,获奖励之名册交由学生事务处汇办。各项奖助学金补助以当年度经费用罄为限,主办单位保有审核、取消、变更之权利。
● 学生当学期之身分别认定经由学生事务处生活辅导组提供相关名册查验。
● 亚洲大学经济不利学生学习辅导奖助学金申请暨发放办法。
§ 实施方式
●第一阶段谘询-完成学习辅导单:欲申请本校「经济不利学生学习辅导奖助学金」之学生,应先于每年度与辅导老师(含导师、职涯导师、指导教授等)谘询,讨论未来学习、职涯方向及规划,完成「学生学习辅导机制」之「学习辅导单」,选定A+B必选修机制中,至少2项不同辅导面向的学习方案选定【A类-自我学习方案-积极学习奖助学金】搭配【B类-适性发展方案中的至少一项的奖助学金申请】,并缴交至「起飞计画执行办公室-M103办公室(7-11旁)」认证合格后,才能正式提出11项的「经济不利学生学习辅导奖助学金」之申请。
●第二阶段申请-A+B必选修机制「经济不利学生学习辅导奖助学金」:依造每年度「学习辅导单」欲申请之学习辅导奖助学金之规划,每年度完成A+B必选修机制中,至少2项不同辅导面向的奖助学金之申请,并依各项「经济不利学生学习辅导奖助学金」的规定,缴交申请相关之资料。(申请学生缴交奖助申请单时请特别注意,请确认奖助申请认证字段是否已盖章认证,如未盖章请申请同学至起飞计画执行办公室(管理大楼1楼M103办公室(7-11旁)认证))
●第三阶段完成-A+B核发奖助学金:完成A+B必选修机制「经济不利学生学习辅导奖助学金」之申请规定后,依规定颁发其奖助学金,如未依造每年度「学习辅导单」欲申请之学习辅导奖助学金之规划,完成至少2项不同的奖助学金之申请,须无条件返还已领取之学习辅导奖助学金。 ,即应
●第二阶段申请-A+B必选修机制「经济不利学生学习辅导奖助学金」:依造每年度「学习辅导单」欲申请之学习辅导奖助学金之规划,每年度完成A+B必选修机制中,至少2项不同辅导面向的奖助学金之申请,并依各项「经济不利学生学习辅导奖助学金」的规定,缴交申请相关之资料。(申请学生缴交奖助申请单时请特别注意,请确认奖助申请认证字段是否已盖章认证,如未盖章请申请同学至起飞计画执行办公室(管理大楼1楼M103办公室(7-11旁)认证))
●第三阶段完成-A+B核发奖助学金:完成A+B必选修机制「经济不利学生学习辅导奖助学金」之申请规定后,依规定颁发其奖助学金,如未依造每年度「学习辅导单」欲申请之学习辅导奖助学金之规划,完成至少2项不同的奖助学金之申请,须无条件返还已领取之学习辅导奖助学金。 ,即应
选定【A类-自我学习方案-积极学习奖助学金】搭配【B类-适性发展方案中的至少一项的奖助学金申请】
B-1. 技能检定与证照培训奖助学金(审核单位:教务处学生实务学习与辅导组)。【点我】
B-2. 英语文能力检测奖助学金(审核单位:国际学院语文教学研究发展中心)。【点我】
B-3. 职涯探索与辅导奖学金(审核单位:学生事务处生涯发展与就业辅导组)。【点我】
B-4. 就业面试奖学金(审核单位:学生事务处生涯发展与就业辅导组)。【点我】
B-5. 实习助学金(审核单位:教务处学生实务学习与辅导组)。【点我】
B-6. 国际设计暨发明竞赛奖助学金(审核单位:创意设计学院创意设计暨发明中心)。【点我】
B-7. 创业奖助学金(审核单位:产学营运处创新育成中心)。【点我】
B-8. 课业辅导奖助学金(审核单位:学生事务处生活辅导组)。【点我】
B-9. 创意领导学习奖学金(审核单位:教务处注册与课务组)。【点我】
B-10. 住宿书院学习助学金(审核单位:学生事务处书院与住宿服务组)。【点我】
B-2. 英语文能力检测奖助学金(审核单位:国际学院语文教学研究发展中心)。【点我】
B-3. 职涯探索与辅导奖学金(审核单位:学生事务处生涯发展与就业辅导组)。【点我】
B-4. 就业面试奖学金(审核单位:学生事务处生涯发展与就业辅导组)。【点我】
B-5. 实习助学金(审核单位:教务处学生实务学习与辅导组)。【点我】
B-6. 国际设计暨发明竞赛奖助学金(审核单位:创意设计学院创意设计暨发明中心)。【点我】
B-7. 创业奖助学金(审核单位:产学营运处创新育成中心)。【点我】
B-8. 课业辅导奖助学金(审核单位:学生事务处生活辅导组)。【点我】
B-9. 创意领导学习奖学金(审核单位:教务处注册与课务组)。【点我】
B-10. 住宿书院学习助学金(审核单位:学生事务处书院与住宿服务组)。【点我】
§ 实施对象
● 符合以下其中身分别之在学学生:
1.具学杂费减免资格者:
(1)低收入户学生
(2)中低收入户学生
(3)身心障碍学生
(4)身心障碍人士子女
(5)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孙子女
2.具大专校院弱势学生助学计画助学金补助资格者
3.原住民学生经学校审核通过者
4.家庭突遭变故经学校审核通过者(申请方式连结)
5.怀孕学生、扶养未满3岁子女之学生经学校审核通过者(申请方式连结)
6.其他经由学校认定为经济不利学生经学校审核通过者(申请方式连结)
1.具学杂费减免资格者:
(1)低收入户学生
(2)中低收入户学生
(3)身心障碍学生
(4)身心障碍人士子女
(5)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孙子女
2.具大专校院弱势学生助学计画助学金补助资格者
3.原住民学生经学校审核通过者
4.家庭突遭变故经学校审核通过者(申请方式连结)
5.怀孕学生、扶养未满3岁子女之学生经学校审核通过者(申请方式连结)
6.其他经由学校认定为经济不利学生经学校审核通过者(申请方式连结)
§113年度缴件时程(每年度都须填写一次)
●于当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完成学习辅导机制「学习辅导单」缴交纸本至起飞计画执行办公室-(管理大楼1楼M103办公室(7-11旁)),完成缴件者,方可申请本校11类的学习辅导奖助学金。
§ 申请表单下载
● ※请以电脑【缮打】或【正楷】方式撰写,表单格式请勿更动,如跑版或未双面打印,则退回。
检核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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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单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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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辅导单
(每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一次即可) 113-1学期受理奖助学金申请文件学生缴件期限截止日期至113年12月09日(一)17:00止,逾期恕不受理。 |
申请资料送缴单位:学务处 起飞计画执行办公室 (管理大楼1楼M103办公室(7-11旁))
承办人员:徐先生
联络电话:04-23323456分机1793
电子信箱:t111300094@asia.edu.tw
承办人员:徐先生
联络电话:04-23323456分机1793
电子信箱:t111300094@asia.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