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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型电脑长期借用申请专区
§ 当前可借数量:7§ 欲办理借用或归还时,为避免承办人因公不在扑空,建议先LINE传讯确认时段,请待单位回复后再前往办理借还手续。LINE传讯
§ 预借笔记型电脑长期借用,请先线上填写表单后将【 笔记型电脑借用切结书暨申请单 】,送至 学生事务处起飞计画执行办公室 ( 管理大楼-M103室)
§ 实施对象
● 符合以下其中身分别之在学学生:
1.具学杂费减免资格者:
(1)低收入户学生
(2)中低收入户学生
(3)身心障碍学生
(4)身心障碍人士子女
(5)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孙子女
2.具大专校院弱势学生助学计画助学金补助资格者
3.原住民学生经学校审核通过者
4.家庭突遭变故经学校审核通过者(申请方式连结)
1.具学杂费减免资格者:
(1)低收入户学生
(2)中低收入户学生
(3)身心障碍学生
(4)身心障碍人士子女
(5)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孙子女
2.具大专校院弱势学生助学计画助学金补助资格者
3.原住民学生经学校审核通过者
4.家庭突遭变故经学校审核通过者(申请方式连结)
● 每人每次限借1台笔记型电脑。
§ 借用期限
● 由借出之下个月起算,最常借用12个月,可提前归还设备。应届毕业生、休学及退学生应于离校前归还设备。
§ 借还流程
1.请先查看当前是否有可借用之笔记型电脑,再填写「笔记型电脑借用切结书暨申请单」后送交至本室。
2.请于办理借出手续时,双方当场清点电脑周边配件,由借用人检查是否能正常运作,如遇故障等问题,请当场告知并更换,借用人须亲自签名确认无误。
3.借用人应于借用到期日前至本室办理归还设备手续。
2.请于办理借出手续时,双方当场清点电脑周边配件,由借用人检查是否能正常运作,如遇故障等问题,请当场告知并更换,借用人须亲自签名确认无误。
3.借用人应于借用到期日前至本室办理归还设备手续。
§ 借还时间与地点
● 8:30-11:30;13:30-16:30。
● 学生事务处起飞计画执行办公室【管理大楼-M103办公室( 7-11旁)】
§ 注意事项
1.借用人于借用期间,请爱惜并善尽设备保管责任,应如期归还,如有设备遗失、毁损或延迟归还等情事,借用人须负相关责任或依厂商报价支付修复费。
2.借用人不得安装非法、未经授权软件于电脑上,避免因挟带恶意程式软件导致资安事件发生。
3.借用人不得私自更换电脑已安装之作业系统及应用软件。
4.借用人不得私自拆卸及组装电脑。
5.借用人不得私自复制电脑上之套装软件或借出设备供他人使用。
6.借用人使用设备不得用于非学术学习与研究之相关用途。
7.借用人如遇设备异常而无法解决等情事,应将设备送回本室。
8.电脑设备经由借用人使用时,倘若有违反着作权法或与其他法令牴触时,应由借用人负责。
9.电脑归还时,请解除自行安装之软件及删除相关文件,切勿重置还原电脑。
10.如违反「笔记型电脑长期借用申请须知」累计2次者,本室得暂停或永久停止其借用本设备之权利。
2.借用人不得安装非法、未经授权软件于电脑上,避免因挟带恶意程式软件导致资安事件发生。
3.借用人不得私自更换电脑已安装之作业系统及应用软件。
4.借用人不得私自拆卸及组装电脑。
5.借用人不得私自复制电脑上之套装软件或借出设备供他人使用。
6.借用人使用设备不得用于非学术学习与研究之相关用途。
7.借用人如遇设备异常而无法解决等情事,应将设备送回本室。
8.电脑设备经由借用人使用时,倘若有违反着作权法或与其他法令牴触时,应由借用人负责。
9.电脑归还时,请解除自行安装之软件及删除相关文件,切勿重置还原电脑。
10.如违反「笔记型电脑长期借用申请须知」累计2次者,本室得暂停或永久停止其借用本设备之权利。
申请资料送缴单位:学生事务处起飞计画执行办公室 ( 管理大楼-M103室)
承办人员:徐先生
联络电话:04-23323456分机1793
电子信箱:t111300094@asia.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