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并增加本校经济不利学生参与艺术与设计国际竞赛机会,以培植学生专业设计能力,增广国际视野,订定奖助措施如下:
§ 申请前,请详阅以下注意事项:
● 请以正楷书写,所书写处如有涂改,请务必于涂改处签名或盖章。
● 请依【当学期】产生之发票、收据、证书、成绩、成果、竞赛、课程或活动等,于【当学期】公告之申请期限前缴交相关奖助学金申请资料,逾期恕不受理,如为【跨年度】、【跨学期】请分开提出申请。
● 学生如申请相关奖助学金时检附收银机统一发票、电子发票证明联、免用统一发票收据等证明,应于开立证明时告知厂商输入学校抬头与学校统编 17713214 。
● 同一事由不得重复申请,亦不得重复请领相同补助经费来源,仅能择一申请补助,如查核不符申请规定或其他伪造等情事,应缴回已核发之奖助学金。
● 请确认校内已有帐户资料,以利汇款作业;学生校内帐户资料若非国泰世华银行,汇款时将以银行公告之规定扣除手续费,敬请留意。
● 奖助学金审核交请业管单位审酌相关条件与奖助经费预算后决定之,获奖励之名册交由学生事务处汇办。各项奖助学金补助以当年度经费用罄为限,主办单位保有审核、取消、变更之权利。
● 学生当学期之身分别认定经由学生事务处生活辅导组提供相关名册查验。
● 亚洲大学经济不利学生学习辅导奖助学金申请暨发放办法。
● 申请此奖助学金前请先完成「学生学习辅导机制」之「学习辅导单」(点我下载)
● 请依【当学期】产生之发票、收据、证书、成绩、成果、竞赛、课程或活动等,于【当学期】公告之申请期限前缴交相关奖助学金申请资料,逾期恕不受理,如为【跨年度】、【跨学期】请分开提出申请。
● 学生如申请相关奖助学金时检附收银机统一发票、电子发票证明联、免用统一发票收据等证明,应于开立证明时告知厂商输入学校抬头与学校统编 17713214 。
● 同一事由不得重复申请,亦不得重复请领相同补助经费来源,仅能择一申请补助,如查核不符申请规定或其他伪造等情事,应缴回已核发之奖助学金。
● 请确认校内已有帐户资料,以利汇款作业;学生校内帐户资料若非国泰世华银行,汇款时将以银行公告之规定扣除手续费,敬请留意。
● 奖助学金审核交请业管单位审酌相关条件与奖助经费预算后决定之,获奖励之名册交由学生事务处汇办。各项奖助学金补助以当年度经费用罄为限,主办单位保有审核、取消、变更之权利。
● 学生当学期之身分别认定经由学生事务处生活辅导组提供相关名册查验。
● 亚洲大学经济不利学生学习辅导奖助学金申请暨发放办法。
● 申请此奖助学金前请先完成「学生学习辅导机制」之「学习辅导单」(点我下载)
§ 113-1学期每月缴件时程
● 完成奖助条件内容后,请于当月份之缴件期限内缴件。如未于当月规定之期限缴件,将视实际缴件期间之期程审核。
113-1学期 每月缴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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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缴件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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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缴件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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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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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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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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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0.03(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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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0.07(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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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0.11(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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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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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1.0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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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1.07(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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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1.11(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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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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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2.02(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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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2.06(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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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2.11(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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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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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2.09(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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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2.11(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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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2.13(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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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学期受理申请文件截止日期至112年7月18日(二)17:00止,逾期恕不受理。
※112-1学期受理申请文件截止日期至112年12月08日(五)17:00止,逾期恕不受理。
※112-1学期受理申请文件截止日期至112年12月08日(五)17:00止,逾期恕不受理。
※11、12月份缴件者以受理先后顺利办理审核拨款,退回修正后缴件将重新排序。
※本年度经费用罄时,则停止受理,不保证同学缴件后皆可领取奖助学金。
§ 实施对象
● 符合以下其中身分别之在学学生:
1.具学杂费减免资格者:
(1)低收入户学生
(2)中低收入户学生
(3)身心障碍学生
(4)身心障碍人士子女
(5)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孙子女
2.具大专校院弱势学生助学计画助学金补助资格者
3.原住民学生经学校审核通过者
4.家庭突遭变故经学校审核通过者(申请方式连结)
5.怀孕学生、扶养未满3岁子女之学生经学校审核通过者(申请方式连结)
6.其他经由学校认定为经济不利学生经学校审核通过者(申请方式连结)
1.具学杂费减免资格者:
(1)低收入户学生
(2)中低收入户学生
(3)身心障碍学生
(4)身心障碍人士子女
(5)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孙子女
2.具大专校院弱势学生助学计画助学金补助资格者
3.原住民学生经学校审核通过者
4.家庭突遭变故经学校审核通过者(申请方式连结)
5.怀孕学生、扶养未满3岁子女之学生经学校审核通过者(申请方式连结)
6.其他经由学校认定为经济不利学生经学校审核通过者(申请方式连结)
● 校外参赛奖学金:学生经指导老师辅导之作品投稿创意设计暨发明中心所召开之国际设计竞赛或国际发明竞赛审查会议,一件作品可申请奖学金新台币1,000元,投稿单一竞赛以补助2,000元为上限;此件作品若获参赛资格并且程序完备者得以另申请奖学金新台币10,000元。
● 校内参赛奖学金:学生参加创意设计暨发明中心办理「中亚联大人工智能创意发明竞赛」投稿作品,经班级导师审核通过后,可申请奖学金新台币1,000元,单一竞赛以补助2,000元为上限;此件作品经竞赛评选后若获奖,另可获得奖学金新台币5,000元。
● 参赛材料补助费:学生经指导老师辅导推荐,自行报名参加国内外设计发明类竞赛,可提出申请,程序完备者核发材料补助费上限新台币8,000元。
● 发明菁英班及设计精英团助学金:学生参加创意设计暨发明中心办理之发明菁英班或设计精英团,并完成该班导师审核通过之作品,程序完备者可获得助学金新台币5,000元。
● 创意设计精实辅导工作坊助学金:学生参加创意设计暨发明中心办理之创意设计精实辅导工作坊,全勤者核发新台币4,000元。完成课程后,参加创意设计暨发明中心指定之校内或校外成果展,程序完备者核发材料补助费上限新台币6,000元。
● 上述申请项目,同件作品以申请一次为限,不得跨项重复申请。
● 为审议本项所订之奖助学金,召开创意设计暨发明中心经济不利学生奖助学金审查会议,决定获得奖励名额与金额。
● 校内参赛奖学金:学生参加创意设计暨发明中心办理「中亚联大人工智能创意发明竞赛」投稿作品,经班级导师审核通过后,可申请奖学金新台币1,000元,单一竞赛以补助2,000元为上限;此件作品经竞赛评选后若获奖,另可获得奖学金新台币5,000元。
● 参赛材料补助费:学生经指导老师辅导推荐,自行报名参加国内外设计发明类竞赛,可提出申请,程序完备者核发材料补助费上限新台币8,000元。
● 发明菁英班及设计精英团助学金:学生参加创意设计暨发明中心办理之发明菁英班或设计精英团,并完成该班导师审核通过之作品,程序完备者可获得助学金新台币5,000元。
● 创意设计精实辅导工作坊助学金:学生参加创意设计暨发明中心办理之创意设计精实辅导工作坊,全勤者核发新台币4,000元。完成课程后,参加创意设计暨发明中心指定之校内或校外成果展,程序完备者核发材料补助费上限新台币6,000元。
● 上述申请项目,同件作品以申请一次为限,不得跨项重复申请。
● 为审议本项所订之奖助学金,召开创意设计暨发明中心经济不利学生奖助学金审查会议,决定获得奖励名额与金额。
§ 申请表单下载(请依据奖助项目检附资料)
● 表单格式请勿更动。
检核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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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单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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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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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参赛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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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参与国际设计暨发明竞赛作品资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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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国际设计暨发明竞赛审查入选证明 (由发明中心开立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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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参赛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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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创意发明竞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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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创意发明竞赛获奖证明 (申请获奖奖学金者需检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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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材料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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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参与国际设计暨发明竞赛作品资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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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参与国际设计暨发明竞赛材料补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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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菁英班及设计精英团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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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参与发明菁英班及设计精英团作品资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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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设计精实辅导工作坊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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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参与创意设计精实辅导工作坊资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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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设计精实辅导工作坊成果展材料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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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参与创意设计精实辅导工作坊作品资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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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料送缴单位:创意设计学院 创意设计暨发明中心
承办人员:李小姐
联络电话:04-23323456分机6452
电子信箱:emerlady18@asia.edu.tw
承办人员:李小姐
联络电话:04-23323456分机6452
电子信箱:emerlady18@asia.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