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 Q&A (113.01.01更新)

  • 2024-01-01
  • 徐鴻恩
【學輔獎助常見問題 】
 
Q:申請資格?
A:您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且是本國籍在學學生
      ● 符合以下其中身分別之在學學生:
1.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
​(1)低收入戶學生
​(2)中低收入戶學生
​(3)身心障礙學生
​(4)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5)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2.具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者
3.原住民學生經學校審核通過者
4.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申請方式連結)
5.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經學校審核通過者(申請方式連結)
6.其他經由學校認定為經濟不利學生經學校審核通過者(申請方式連結)

 
Q:請問我是新生在經濟不利身分認證審查期間有空窗期,是否能申請學習輔導獎助學金呢?
A:可以! 但請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等證明;身心障礙學生及其子女,除提供身心障礙手冊外,尚須符合家庭年所得之要件),請至學務處生輔組認證。
 
Q:如果遇到已完成A類,但遇到B類預計要申請的項目經費已用罄該如何呢?
A:可以選擇B類的其他獎助去申請,或者完成B類預計要申請的獎助學金的輔導機制(EX:職涯探索與輔導獎學金已用罄,但可參與此獎助的職涯測驗,提出申請但不領取獎助學金),已完成A+B的機制。

Q:請問新制的學習輔導獎助學金申請,每年至少要申請2項的學習輔導獎助學金是嗎?
A:是的,即應選定【A類-自我學習方案-積極學習獎助學金】搭配【B類-適性發展方案中的至少一項的(學習輔導機制)獎助學金申請】,完成2個不同面項學習輔導機制,如遇經費用罄,無法核發獎助金時,請完成學習輔導機制,鼓勵同學持續學習,不因獎助學金用罄而停止。如未完成a+b,將回收已核發的獎助金。(如果是當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於當學期畢業前完成【A類-自我學習方案-積極學習獎助學金】搭配【B類-適性發展方案中的至少一項的(學習輔導機制)獎助學金申請】)

Q:學輔獎助機制是工讀嗎?我所領的助學金是否會納入年所得課稅?
A:您所參與輔導機制的學習時間與領取的補助金並非對價關係,所以不是工讀哦!因此,您所領取之獎助學金不會列入年所得課稅。

Q:請問每月申請的獎助學金,都要何時才能領到呢?
A:通常為次月會統一收件進行審查,通過後學校學校付款日期大約為每月10日及25日。(EX:申請3月的獎助學金,預計次月4月25日進行撥款。)實際撥款時程,依照審查單位為主。

Q:我可以同時申請學校不同類型的學輔獎助機制嗎?
A:可以哦!只要不違反學校學輔獎助機制之申請規定,且確實依規定按時繳交相關資料,是可以同時請領不同的學輔獎助哦!

Q:今年是112年度,請問我可以拿去年111年度產生之發票、收據、證書、成績、成果、競賽、課程或活動等資料,來申請今年度的學習輔導獎助學金嗎?
A:不行哦!不得跨年度申請,須為當年度之當學期產生之發票、收據、證書、成績、成果、競賽、課程或活動等資料,逾期恕不受理。(本計畫起程為當年度1/1至12/31,以112年度來說分為111-2學期(112/2/1到112/07/31期間)、112-1學期(112/8/1到112/12/31期間),各項獎助學金補助以當年度經費用罄為限,各年度以此類推。

Q:各項獎助學金補助以當年度經費用罄為限,所以我有繳件申請但不一定能申請的到是嗎?
A:對的!因應教育部計畫補助經費有限,各項獎助學金補助以當年度經費用罄為限,因此當年度經費用罄時,則停止受理,不保證同學繳件後皆可領取獎助學金,但基本上都是年底才會遇到類似狀況,建議同學完成相關申請資料就繳件,不要延遲。

Q:延畢學生得否申請「學習輔導獎助學金」呢?
A:不行哦!考量高教深耕輔導機制係為協助學生專心學習所提供之「學習輔導獎助學金」,除身心障礙學生外,學生如因個人因素致延畢,不得再申請本計畫之「學習輔導獎助學金」!

Q:申請資料填寫工具:
A:可使用電腦繕打後雙面列印,亦可使用藍或黑色原子筆填寫。嚴禁使用「可擦式原子筆(擦擦筆)」、「鉛筆」等填寫。

Q:各項獎助學審核單位與承辦人分機:
A:獎助學金種類與承辦人(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