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本校經濟不利學生重視個人生涯發展,釐清人生目標及規劃未來職涯方向,並輔導學生了解職場需求,強化專業能力,順利與職場接軌,訂定獎勵措施如下:
§ 申請前,請詳閱以下注意事項:
● 請以正楷書寫,所書寫處如有塗改,請務必於塗改處簽名或蓋章。
● 請依【當學期】產生之發票、收據、證書、成績、成果、競賽、課程或活動等,於【當學期】公告之申請期限前繳交相關獎助學金申請資料,逾期恕不受理,如為【跨年度】、【跨學期】請分開提出申請。
● 學生如申請相關獎助學金時檢附收銀機統一發票、電子發票證明聯、免用統一發票收據等證明,應於開立證明時告知廠商輸入學校抬頭與學校統編( 17713214 )。
● 同一事由不得重複申請,亦不得重複請領相同補助經費來源,僅能擇一申請補助,如查核不符申請規定或其他偽造等情事,應繳回已核發之獎助學金。
● 請確認校內已有帳戶資料,以利匯款作業;學生校內帳戶資料若非國泰世華銀行,匯款時將以銀行公告之規定扣除手續費,敬請留意。
● 獎助學金審核交請業管單位審酌相關條件與獎助經費預算後決定之,獲獎勵之名冊交由學生事務處彙辦。各項獎助學金補助以當年度經費用罄為限,主辦單位保有審核、取消、變更之權利。
● 學生當學期之身分別認定經由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提供相關名冊查驗。
● 亞洲大學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獎助學金申請暨發放辦法。
● 申請此獎助學金前請先完成「學生學習輔導機制」之「學習輔導單」(點我下載)
● 請依【當學期】產生之發票、收據、證書、成績、成果、競賽、課程或活動等,於【當學期】公告之申請期限前繳交相關獎助學金申請資料,逾期恕不受理,如為【跨年度】、【跨學期】請分開提出申請。
● 學生如申請相關獎助學金時檢附收銀機統一發票、電子發票證明聯、免用統一發票收據等證明,應於開立證明時告知廠商輸入學校抬頭與學校統編( 17713214 )。
● 同一事由不得重複申請,亦不得重複請領相同補助經費來源,僅能擇一申請補助,如查核不符申請規定或其他偽造等情事,應繳回已核發之獎助學金。
● 請確認校內已有帳戶資料,以利匯款作業;學生校內帳戶資料若非國泰世華銀行,匯款時將以銀行公告之規定扣除手續費,敬請留意。
● 獎助學金審核交請業管單位審酌相關條件與獎助經費預算後決定之,獲獎勵之名冊交由學生事務處彙辦。各項獎助學金補助以當年度經費用罄為限,主辦單位保有審核、取消、變更之權利。
● 學生當學期之身分別認定經由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提供相關名冊查驗。
● 亞洲大學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獎助學金申請暨發放辦法。
● 申請此獎助學金前請先完成「學生學習輔導機制」之「學習輔導單」(點我下載)
§ 113-2學期每月繳件時程
● 完成獎助條件內容後,請於當月份之繳件期限內繳件。如未於當月規定之期限繳件,將視實際繳件期間之期程審核。
113-2學期 每月繳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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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繳件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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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繳件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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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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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審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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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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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3.0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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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3.07(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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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3.11(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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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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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4.08(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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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4.11(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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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4.15(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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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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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5.05(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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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5.08(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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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5.13(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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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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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6.0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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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6.09(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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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6.13(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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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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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7.0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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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7.09(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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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7.15(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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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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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7.18(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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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7.22(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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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7.25(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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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學期受理申請文件截止日期至113年7月18日(四)17:00止,逾期恕不受理。
※113-1學期受理申請文件截止日期至113年12月09日(一)17:00止,逾期恕不受理。
※113-1學期受理申請文件截止日期至113年12月09日(一)17:00止,逾期恕不受理。
※本年度經費用罄時,則停止受理,不保證同學繳件後皆可領取獎助學金。
§ 實施對象
● 符合以下其中身分別之在學學生:
1.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
(1)低收入戶學生
(2)中低收入戶學生
(3)身心障礙學生
(4)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5)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2.具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者
3.原住民學生經學校審核通過者
4.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申請方式連結)
5.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經學校審核通過者(申請方式連結)
6.其他經由學校認定為經濟不利學生經學校審核通過者(申請方式連結)
1.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
(1)低收入戶學生
(2)中低收入戶學生
(3)身心障礙學生
(4)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5)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2.具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者
3.原住民學生經學校審核通過者
4.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申請方式連結)
5.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經學校審核通過者(申請方式連結)
6.其他經由學校認定為經濟不利學生經學校審核通過者(申請方式連結)
§ 實施方式
● 每筆測評結果不得重複申請獎勵。
獎勵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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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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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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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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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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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CAN職業興趣探索和職場共通職能診斷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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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部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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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生每年以申請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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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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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CAN專業職能診斷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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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部大二以上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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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生每年以申請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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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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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職涯測驗獎學金
(不含UCAN相關測驗) |
大學部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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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生每年以申請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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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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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職涯輔導諮詢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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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部及研究所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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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生每學期以申請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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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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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職涯輔導研習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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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部及研究所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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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生每學期以申請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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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參考生涯組校外活動網頁公告或由校內老師宣導,完成參與由本校推薦之校外職涯相關輔導活動或課程 (至少2小時),繳交成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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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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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表單下載(請依據獎助項目檢附資料)
● 表單格式請勿更動。
檢核資料 | 獎勵對象 | 表單下載 |
申請表
※如同時申請2項以上獎學金,繳一份申請表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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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CAN職業興趣探索和職場共通職能診斷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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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部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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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CAN專業職能診斷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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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部大二以上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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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職涯測驗獎學金(不含UCAN相關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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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部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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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職涯輔導諮詢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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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部及研究所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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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職涯輔導研習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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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部及研究所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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