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助學金(113.10.15更新)

  • 2024-01-03
  • 徐鴻恩

 


為鼓勵本校經濟不利學生規劃自我之職涯發展,連結學校課程與職場需求,輔以專業力的增能,提供學生實務經驗歷練之機會,協助學生順利與職場接軌,訂定助學措施如下:
 
§ 申請前,請詳閱以下注意事項:
● 學生參與校外實習,如為「畢業必修課程」、「可領取校外實習薪資」,不予補助。
● 若實習期間有跨年度,請同學先於當年度最後繳件期限前提交當年度實際實習期間之申請資料。例如:甲生實習期間為107年8月1日~108年7月31日,請分2次提出申請。第1次申請,請於107-1學期以實習期間107年8月1日~當學期最後繳件日期前送交申請資料;第2次申請,請於107-2學期以實習期間108年1月1日~當學期最後繳件日期前送交申請資料。

● 若實習期間有跨學期,請分學期申請。例如:甲生實習期間為108年1月1日~108年12月31日,請分2次提出申請。第1次申請,請於108-2學期以實習期間108年1月1日~當學期最後繳件日期前送交申請資料;第2次申請,請於109-1學期以實習期間108年8月1日~當學期最後繳件日期前送交申請資料。
● 請以正楷書寫,所書寫處如有塗改,請務必於塗改處簽名或蓋章。
● 請依【當學期】產生之發票、收據、證書、成績、成果、競賽、課程或活動等,於【當學期】公告之申請期限前繳交相關獎助學金申請資料,逾期恕不受理,如為【跨年度】、【跨學期】請分開提出申請。
● 學生如申請相關獎助學金時檢附收銀機統一發票、電子發票證明聯、免用統一發票收據等證明,應於開立證明時告知廠商輸入學校抬頭與學校統編 17713214。
● 同一事由不得重複申請,亦不得重複請領相同補助經費來源,僅能擇一申請補助,如查核不符申請規定或其他偽造等情事,應繳回已核發之獎助學金。
● 請確認校內已有帳戶資料,以利匯款作業;學生校內帳戶資料若非國泰世華銀行,匯款時將以銀行公告之規定扣除手續費,敬請留意。
● 獎助學金審核交請業管單位審酌相關條件與獎助經費預算後決定之,獲獎勵之名冊交由學生事務處彙辦。各項獎助學金補助以當年度經費用罄為限,主辦單位保有審核、取消、變更之權利。
● 簽名處請親簽或蓋章,請不要使用電子簽。
● 學生當學期之身分別認定經由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提供相關名冊查驗。
● 亞洲大學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獎助學金申請暨發放辦法
● 申請此獎助學金前請先完成「學生學習輔導機制」之「學習輔導單」(點我下載)

 
§ 113-1學期每月繳件時程
完成獎助條件內容後,請於當月份之繳件期限內繳件。如未於當月規定之期限繳件,將視實際繳件期間之期程審核。
113-1學期 每月繳件日期
年月(繳件期間)
學生繳件期限
審核期限
複審期限
113.08-09
113.10.03(四)
113.10.07(一)
113.10.11(五)
113.10
113.11.04(一)
113.11.07(四)
113.11.11(一)
113.11
113.12.02(一)
113.12.06(五)
113.12.11(三)
113.12
113.12.09(一)
113.12.11(三)
113.12.13(五)
※111-2學期受理申請文件截止日期至112年7月18日(二)17:00止,逾期恕不受理。
※112-1學期受理申請文件截止日期至112年12月08日(五)17:00止,逾期恕不受理。
1112月份繳件者以受理先後順利辦理審核撥款,退回修正後繳件將重新排序。
本年度經費用罄時,則停止受理,不保證同學繳件後皆可領取獎助學金。
 
§ 實施對象
● 符合以下其中身分別之在學學生:
1.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
​(1)低收入戶學生
​(2)中低收入戶學生
​(3)身心障礙學生
​(4)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5)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2.具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者
3.原住民學生經學校審核通過者
4.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申請方式連結)
5.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經學校審核通過者(申請方式連結)
6.其他經由學校認定為經濟不利學生經學校審核通過者(申請方式連結)

§ 助學措施
● 實習結束後繳交實習成果,內容應依據個人的興趣與人格特質等資訊規劃,包括完成下列事項:
1.實習計畫表。
2.實習合約書。
3.實習成績需達及格標準(提供成績單或預計可通過證明佐證)。
4.實習心得報告。
● 以上經審核通過者,得核發校外實習助學金每人每月新台幣10,000元,若不足一個月將以當月實際日曆日按當月比例計算
● 實習合作機構若有給予獎學金或津貼者,得視學生實際需求召開實習助學金審查會議審議助學金額。
● 相關實習活動仍依「亞洲大學學生實務學習實施辦法」和「亞洲大學學生校(海)外實習作業規範」之規定辦理。

 
§ 申請表單下載(請依據獎助項目檢附資料)
● 表單格式請勿更動。
檢核資料
表單下載
申請表
    
實習成果報告(請與滿意度問卷一同使用釘書機裝訂左上角,請勿膠裝)
  
實習學生對校外實習合作機構滿意度問卷
  

申請資料送繳單位:教務處 學生實務學習與輔導組
承辦人員:謝小姐
聯絡電話:04-23323456分機3114
電子信箱:yunguey@asia.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