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變革】112年度「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獎助學金」申請3階段。

  • 2023-08-01
  • 徐鴻恩
§ 申請前,請詳閱以下注意事項:
● 請以正楷書寫,所書寫處如有塗改,請務必於塗改處簽名或蓋章。
●  請依【當學期】產生之發票、收據、證書、成績、成果、競賽、課程或活動等,於【當學期】公告之申請期限前繳交相關獎助學金申請資料,逾期恕不受理,如為【跨年度】、【跨學期】請分開提出申請。
● 學生如申請相關獎助學金時檢附收銀機統一發票、電子發票證明聯、免用統一發票收據等證明,應於開立證明時告知廠商輸入學校抬頭與學校統編( 17713214 )。
● 同一事由不得重複申請,亦不得重複請領相同補助經費來源,僅能擇一申請補助,如查核不符申請規定或其他偽造等情事,應繳回已核發之獎助學金。
● 請確認校內已有帳戶資料,以利匯款作業;學生校內帳戶資料若非國泰世華銀行,匯款時將以銀行公告之規定扣除手續費,敬請留意。
● 獎助學金審核交請業管單位審酌相關條件與獎助經費預算後決定之,獲獎勵之名冊交由學生事務處彙辦。各項獎助學金補助以當年度經費用罄為限,主辦單位保有審核、取消、變更之權利。
● 學生當學期之身分別認定經由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提供相關名冊查驗。
● 亞洲大學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獎助學金申請暨發放辦法。

§ 申請本校「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獎助學金」皆須完成以下3階段:
●第一階段每年度完成學習輔導單:欲申請本校「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獎助學金」之學生,應先於每年度與輔導老師(含導師、職涯導師、指導教授等)諮詢,討論未來學習、職涯方向及規劃,完成「學生學習輔導機制」之「學習輔導單」(點我下載),並選定至少2項不同的獎助學金,其中一項須為積極學習獎助學金,並繳交至「起飛計畫執行辦公室(管理大樓1樓M103辦公室(7-11旁)」認證合格後,才能正式提出12項的「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獎助學金」之申請。

●第二階段申請「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獎助學金」:依造每年度「學習輔導單」欲申請之學習輔導獎助學金之規劃,每年度完成至少2項不同的獎助學金之申請,並依各項「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獎助學金」的規定,繳交申請相關之資料。(申請學生繳交申請單時請特別注意,請確認獎助申請認證欄位是否已蓋章認證,如未蓋章請申請同學至起飛計畫執行辦公室(管理大樓1樓M103辦公室(7-11旁)認證)。

●第三階段頒發獎助學金:完成各項「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獎助學金」之申請規定後,依規定頒發其獎助學金,如未依造每年度「學習輔導單」欲申請之學習輔導獎助學金之規劃,完成至少2項不同的獎助學金之申請,須無條件返還已領取之學習輔導獎助學金。

學習輔導獎助學金申請之雙輔導機制

 

 


承辦單位:學務處起飛計畫執行辦公室 (管理大樓1樓M103辦公室)
承辦人員:徐先生
聯絡電話:04-23323456分機1793
電子信箱:t111300094@asia.edu.tw